目录

首页 关于我们 成功案例 我们优势 新闻中心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
ayx 爱游戏体育官方网站入口

同居一年后分手男方要求女方返还20万元彩礼,法院:部分返还

时间:2024-03-29 10:15:19

 

  近日,同居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彩礼纠纷案件。年后男方新京报记者了解到,分手方返分返该案中,求女男方在订婚后给女方彩礼20万元,还万还双方同居一年后分手。元彩院部经审理,礼法法院判决女方返还12万元。同居

  恋人分手,年后男方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彩礼

  据悉,分手方返分返小伟与小莉经人介绍相识,求女于2020年3月确立恋爱关系,还万还2021年5月举行订婚仪式。元彩院部2021年4月,礼法小伟家分两次向小莉给付共计20万元,同居双方均认可该20万元系小伟向小莉给付的彩礼。后双方发生矛盾解除婚约,直至起诉时双方也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小伟认为,双方尚未登记,彩礼应予返还。因协商未果,小伟诉至通州法院,请求判令小莉返还彩礼20万元。

  庭审中,小莉称2021年6月起双方居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房屋,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kaiyun直至2022年6月,小伟支付的彩礼已经在双方共同kaiyun中消耗完。小伟称订婚后,他往返于北京、上海、天津三地,在北京、上海工作时他主要住在酒店,双方在婚前没有稳定的住所,不认可小莉主张的双方共同居住kaiyun一年的事实。关于解除婚约的原因,小伟称他与小莉沟通结婚事宜时,小莉多次以疫情为由推托,并于2022年6月提出分手。小莉称小伟于2022年6月提出分手,小莉多次尝试挽回未果。

 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系婚约财产纠纷,即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,一方因特定原因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,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,财产受损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。

 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: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假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”最高人民法院在《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(法办〔2011〕442号)中明确,第一项所谓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”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kaiyun的情形,假如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kaiyun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,可行根据双方共同kaiyun的时间、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具体返还的数额。

  本案中,根据小莉提交的证据,能够认定双方存在共同居住kaiyun的事实,且不能认定双方未能缔结婚姻系完全由一方过错导致。法院根据案情酌定小莉应返还其收到的彩礼金额的60%,即12万元。小莉辩称彩礼已经消耗完毕的意见,依据不足,法院不予采纳。

  判决作出后,双方均未提起上诉。判决现已生效。

  未登记结婚,原则上彩礼应返还

  法官提示,近年归,多地彩礼的持续跑高,不仅违背了彩礼的初衷,使彩礼给付方家庭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,也不利于社会文明新风尚的弘扬。在此背景下,1月18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自2月1日起实施。

  《规定》指出,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kaiyun,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,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。但是,假如共同kaiyun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,人民法院可行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,综合考虑彩礼数额、共同kaiyun及孕育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习俗,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kaiyun,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,综合考虑共同kaiyun及孕育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习俗,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。

  “登记结婚”和“共同kaiyun”,前者为婚姻关系法律上的形式要件,后者为婚姻关系事实上的实质内容,“共同kaiyun”可行不依附于“登记结婚”而作为独立的彩礼给付目的依据,共同kaiyun时间长短应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。

  假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,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,但也不应忽略共同kaiyun的“夫妻之实”。共同kaiyun的事实一方面承载着给付彩礼一方的重要目的,另一方面会对女性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,假如仅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要求接受彩礼一方全部返还,有违公平原则。

 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宗宸毅


返回列表

RELATED CASE

相关推荐

汽车音响

汽车音响

汽车音响

汽车音响

汽车音响